致估价委托人函
宋秋月、安凯胜:
我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抵押贷款涉及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方在金融机构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手续提供价值参考,至2022年2月14日估价工作结束。现将估价的主要情况函告如下
1、估价对象:根据贵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襄樊市房权证襄阳区字第00004101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襄阳国用(2012)第320915003-1-12号)(详见估价报告附件),经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位于襄樊市大庆西路26号,产权为刘圣贤,房屋建筑面积为120.6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58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在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实际用途为住宅。
2、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
3、价值时点:2022年1月24日
4、价值类型:抵押价值
5、估价方法:比较法
6、估价结果:估价人员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2022年1月24日的房地产抵押总价值为RMB94.38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房地产抵押单价为RMB7824元/平方米,大写金额:人民币每平方米柒仟捌佰贰拾肆元整。
评估的有关说明详见《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变现能力分析及风险提示》和《房地产抵押估价结果报告》。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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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