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估价委托人函
廖付国:
我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办理房地产课税涉及的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人在税务局办理课税手续提供价值参考,至2020年11月17日评估工作结束。现将评估的主要情况函告如下:
1、估价对象:估价对象为廖付国所属的位于襄阳区邓城大道华中光彩大市场房地产。证载私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襄樊市房权证襄阳区字第S000071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襄州区国用(B'2011)第410131003-2-9-8303号。估价对象房屋建筑面积为73.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5.74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现状用途为门面房,混合结构,建成于2005年。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批发零售用地,终止日期为2045年09月18日。
2、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课税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
3、价值时点:2020年11月17日
4、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估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由熟悉情况、谨慎行事且不受压迫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5、估价方法:根据估价对象用途、估价目的、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等要求,经过现场查勘和市场调查,在符合假设和限制条件下,遵循估价程序,选用比较法为估价方法。
6、估价结果:估价人员遵循各项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目的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规范、规定,按照估价程序,经过实地查勘与市场调查,选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价值进行了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于价值时点 2020年11月17日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
房地产总价:人民币66.84万元,
(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肆佰圆整。单价9049元/㎡。
7、特别提示:
- 以上内容摘自《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以下简称“估价报告”),欲了解本次估价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估价报告全文。
- 本报告仅供估价委托人按估价目的使用,但不能作为实现估价目的的唯一参考依据,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估价机构无关。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 本次估价结果已包含估价对象二次装修价值,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估价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的价值。
- 本次估价结果已包含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
- 本报告的应用有效期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为半年(即报告有效期自 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6日止),超过有效期范围或报告使用期限内,房地产市场或估价对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估价结果需做相应调整或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
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