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所涉及的兰传员所有的位于枣阳市尹寨村资产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鄂远达资评报字[2020]第0368号
摘 要【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湖北远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接受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执行兰传员刑事裁判涉案财产部分执行一案所涉及资产进行评估工作,对评估的资产在2020年8月26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评定估算。
本次资产评估目的:为评估委托人执行兰传员刑事裁判涉案财产部分执行一案,涉及兰传员所有的位于枣阳市尹寨村房屋、电子设备及附属物、附着物提供价值参考而评估该房屋、电子设备及附属物、附着物市场价值,不得作其它用途。
本次评估对象和范围:权属为兰传员的位于枣阳市尹寨村房屋、电子设备及附属物、附着物。
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现行经济政策及规范化要求,以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为基础,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使用、替代性、公开市场等原则,公正、客观、科学的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依据评估特定目的和持续使用的基本假设以及评估对象资产特征,本次采用了成本法进行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对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查、核对;对公开市场的价格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对比、分析,按照评估工作的规范要求,我们已经完成了资产评估必要实施的工作程序。
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26日的评估值为340632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零陆佰叁拾贰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1 | 建筑物 | 199875 |
2 | 电子设备 | 353 |
3 | 附属物及附着物 | 140404 |
合计 | 340632 |